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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调查取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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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含这些:
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这类劳动所得。
生产、经营、投资所获收益,比如公司分红。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像著作权的稿费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不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所得。
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1.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一方借款后另一方表示认可。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为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产生的债务。
3.债权人举证: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债权人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界定如下:
首先,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其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因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产生的债务,即便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若一方的债务未用于家庭且无共同意思表示,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